(一)著作權的轉讓
由于著作人身權不可轉讓或繼承,所以著作權的轉讓僅指著作財產權的轉讓,即將著作財產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的行為??梢詮囊韵聨讉€方面理解。
1.著作權的轉讓由當事人通過著作權轉讓合同加以約定。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受讓人不得行使。
2.著作權的轉讓,并非作品原件物權的轉讓。如果轉讓行為涉及對作品原件的使用,在使用完畢后,應當將該作品原件返還原著作權人或原件的合法所有人。換言之,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原件物權的轉讓相互獨立。
3.著作權轉讓的法律后果是著作權主體的變更,因此,與著作權的許可使用不同,著作權受讓人可以憑借其著作權獨立對抗第三人的侵犯。
4.轉讓著作財產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與著作權人訂立轉讓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著作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
根據《著作權法》第25條,著作權轉讓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作品的名稱;(2)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3)轉讓價金;(4)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5)違約責任;(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