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國際檢索的目的
PCT國際檢索的目的在于找到申請技術方案相關的現有技術,并對原始申請提供關于新穎性、創造性及工業實用性的初步、無約束力的意見。
在PCT國際專利檢索階段,國際檢索單位將作出國際檢索報告(或者宣布不作出國際檢索報告)以及書面意見。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國際檢索單位的檢索結果以及關于可專利性的初步意見,對指定局沒有約束力,僅起參考作用,但申請人可以參考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評估獲得專利的可能性,決定是否進一步完善申請文件或者國際申請是否進入國家階段。
PCT國際檢索的范圍
1、最低限度文獻
國際檢索至少應當檢索PCT實施細則規定的最低限度文獻。最低限度文獻包括:
①國家專利文獻,自1920年之后頒發的法國、德國、俄羅斯(或者前蘇聯)、瑞士、英國、日本、韓國、美國專利及公布的申請,以及1920年以后在任何其他國家用英、法、德或西班牙語公布的專利申請或頒發的專利;
②公布的國際申請、地區專利和申請、發明人證書申請和發明人證書;
③經各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局同意的其他公布的非專利文獻。
中國專利文獻目前暫不屬于最低限度文獻,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進行國際專利檢索時,除了檢索最低限度文獻外,還可以擴展檢索中國專利文獻及其他文獻。
2、國際檢索的領域
國際檢索應當覆蓋可能包含與發明有關的所有技術領域,并應在所有檢索文檔的基礎上進行。因此,不僅應檢索發明所屬分類的技術領域,還應檢索與該發明類似的技術領域,而不管該近似的技術領域分類在哪個領域。在任何特定的申請中,對于什么領域應認為與發明類似,應根據該發明的必要實質性功能或者用途來考慮,而不僅是根據該國際申請中明確寫明的特定功能求考慮。國際檢索應當包括通常被認為與要求保護的發明主題的全部或者部分特征等同的所有主題,即使在其細節方面國際申請所描述的發明與上述主題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