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span>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中國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共有45個類別。商標注冊申請必須在確定的類別上提出,并指定各個類別相對應的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
商標注冊申請人主體: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